人事争议仲裁科
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争议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,编制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,负责人事合同鉴证工作;负责承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依法受理国家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人事争议案件,实施人事争议仲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