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我区区委、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,严格规范奖励表彰工作,有效地发挥了奖励表彰的积极作用,进一步维护了我区表彰奖励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一是严把奖励表彰项目关,对已有奖励表彰项目进行精简,对确需设立的项目应按程序进行从严审批;二是严把奖励表彰对象、数量关,从严控制奖励表彰规模,重 点在基层单位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人员中评比,严格控制区管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评选表彰的比例 ;三是严把奖励表彰审批程序关,对申请奖励表彰项目严格按规定、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;四是严把奖励表彰经费关,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,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,建立 专项工作奖励,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给予一次性重奖的,重奖金额由区委常委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;五是严把奖励表彰工作管理关,要求各级领导机关率先垂范,带头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, 确保奖励表彰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有序开展,促进奖励表彰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。(责编:陈玲)
二○○七年十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