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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考调区级机关(参公单位)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的通知

   
   

 

各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区委各部委,区级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:

根据区委组织部、区编委办、区人事局《关于公开考调区级机关(参公单位)工作人员的通知》( 合川人发〔 2008 〕 235 号 )精神,团区委等 4 个单位提出了本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。现特作补充通知,并将岗位条件一览表附后。

附件:区级机关(含参公单位)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

 

 

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合川区编委办

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

二○○八年四月十六日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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